谢 友 柏 设 计 科 学 研 究 基 金 资 助 项 目 申 请 程 序 和 管 理 办 法
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学术委员会
首次颁布日期:2018年11月17日
第一次修订日期:2021年08月22日
第二次修订日期:2024年07月0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基金旨在激励和资助国内学者投身于设计科学研究,提升国家的设计科学研究水平,以期为提升中国设计竞争力和创新转型发展有所贡献。
第二条 本基金支持致力于设计科学研究的研究人员在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学术委员会(简称基金学委会,下同)颁布的《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指南》范围内选题(详见平台《基金简介》栏目中的《基金资助指南》),开展设计科学研究,促进设计学科发展。
第三条 基金资助项目分为A类和B类:A类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研究期限3年;B类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研究期限1年。
第四条 申请人可以从平台《基金简介》栏目中的《相关模板下载》直接下载《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及推荐信模板》填写相关内容。注册成为《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平台会员登录后,即可在《项目申请》栏目提交研究项目申请书。
第二章 项目申请与评审
第五条 设计科学研究基金的申请者须致力于设计科学研究,并能证明自己具备严肃、认真的科学研究态度、研究经历和研究能力。设计科学研究基金的资助对象为国内研究人员、管理人员、教育工作者和在校学生等。申请人可以依托单位或是个人提出申请。获准资助项目的研究经费,可以选择项目经费的形式转入单位账户,或选择转入项目责任人的个人账户,供项目研究所需支出。
第六条 申请本基金时需提交:(1)《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2)由一位具有高级职称学者填写的《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申报推荐书》;(3)能够表明申请人科学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代表性成果。上述三个文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在《项目申请》栏目中上传至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平台。申请人有依托单位并选择经费转至单位账号的项目申报书,需经依托单位盖章。研究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一般为每年的12月31日,特殊情况变化可关注基金平台相关通知。
第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由基金学委会进行评审,基金学委会根据当年可资助的项目数择优资助。项目评审意见书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鼓励未立项项目申请人针对评审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再次申请。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 《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网络为开放型设计科学研究交流平台。获准基金资助的项目申请书摘要、年度总结报告和结题报告均在平台的《项目展示》栏目中公示,项目的年度汇报和结题汇报通过小型研讨会的形式进行评审。平台拟借助开放型的研究环境,推动设计科学研究的交流与发展。提交申请的项目责任人视为同意该项规定。
第九条 获准资助的研究项目从获准当年起,在后续每年的4月30日前,需进行一次年度总结汇报。年度总结汇报分为两个部分:
(1)项目责任人在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委员会组织的小型研讨论会上进行阶段性研究结果(年度总结)汇报。年度汇报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目标及核心研究内容,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尚需解决的研究难题等,并与参会的同仁们进行交流和讨论;
(2)按照《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报告模板》规定的格式提交项目研究年度报告和研究成果,年度报告和研究成果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提交至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平台的《项目展示》栏目。
项目责任人在设计科学研究学术讨论会上的年度汇报、交流和讨论情况、及其提交至平台的年度报告,将作为能否继续获得资助的评价依据。经基金学委会审查认为不适合继续资助的项目,将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责任人(或其依托单位)停止资助的理由并记录在案。项目责任人若需更改原先制订的研究计划,需事先向基金学委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将停止资助。
第十条 项目研究计划期满后,项目责任人应在研究期满后的第一个4月30日之前,进行结题总结汇报。结题总结汇报分为两个部分:
(1)项目责任人在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委员会组织的小型研讨会上进行项目结题总结汇报。结题汇报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目标及核心研究内容,取得的研究成果及其在设计实践中应用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和方向等,并与参会的同仁们进行交流和讨论;
(2)按照《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规定的格式,提交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结题报告及其研究成果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提交至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平台的《项目展示》栏目。
针对项目责任人在小型研讨会中的结题汇报、交流和讨论情况、及其提交至平台的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基金学委会主任委员将委托二至三位委员参照项目责任人原先提交的《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进行评审,写出结题评审意见,并提交给基金学委会秘书组备案。项目结题优异者可以作为继续申请择优资助的条件。
第十一条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责任人可在项目研究截止日期前60天,按照《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模板》规定的格式,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申请延期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
第十二条 基金资助款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委员会向申请人(或其依托单位)发放。A类项目资助款分年度按照1:1:2的比例发放,B类项目资助款一次性发放。申请人收到基金资助款后,需向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送达《资助款收据》。
第十三条 对于经费转至依托单位的获准项目,当项目责任人的依托关系发生变化时,申请人需向基金学委会秘书组提交报告,申请改变依托关系并经新、旧依托单位盖章同意,否则将终止资助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 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出版或发表于学术刊物和相关期刊时,须注明获得《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
第十五条 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申请研究基金的相关文件,包括:资助指南,项目申请程序和管理办法,基金学委会章程,重要日期提醒等;以及项目申请书、年度汇报总结和结题汇报总结的模板,包括:基金申请书及推荐信模板,项目年度报告模板,延期结题申请书模板,项目结题报告模板等,可以从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平台的《基金简介》栏目中了解和下载。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本申请程序和管理办法,由学委会主任委员签发实施,解释权归属基金学委会,并根据实施情况由基金学委会讨论修订。
基金学委会秘书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秘书组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esignscience@sjtu.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 闵行区 东川路800号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现代设计研究所(邮编:200240)。
签发:陈雪峰 教授(主任委员)
日期:2024年7月6日
签发:陈雪峰 教授(主任委员)
日期:2021年8月22日
联系方式:上海市 闵行区 东川路800号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现代设计研究所
邮编:200240
邮箱:designscience@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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