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请程序和管理方法

谢 友 柏 设 计 科 学 研 究 基 金 资 助 项 目 申 请 程 序 和 管 理 办 法

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学术委员会

首次颁布日期:20181117
第一次修订日期:2021年08月2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基金旨在激励和资助国内学者,特别是年轻学者投身于设计科学研究,提升国家的设计科学研究水平,以期对国家设计竞争力提高和创新转型发展有所贡献。

第二条 基金支持有志于设计科学研究的学者在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学术委员会(简称基金学委会,下同)颁布的《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指南》范围内选题,开展设计科学研究,促进设计学科发展。资助指南在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网站(https://designscience.sjtu.edu.cn/)公布,资助项目类型分两类:A类项目资助额度20万,研究期限3年;B类项目资助额度5万,研究期限1年。获A类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将被学委会推荐申请“机械系统与振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式课题1项,该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资助。

第三条 基金学委会设立开放的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平台(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网站)相关信息均将在平台上公布。基金学委会设立秘书组处理日常工作,秘书组电子邮箱 designscience@163.com,秘书组邮寄地址:上海市 闵行区 东川路800号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现代设计研究所(邮编:200240)。

第二章 申请与评审

第四条 申请设计科学研究资助者必须是有志于设计科学研究,能证明自己具有严肃、认真科学态度和研究经历的国内学者,可以是在校学生。A类项目不设年龄限制,B类项目优先资助35周岁以下年轻人。申请人可以有依托单位,也可以是自由职业者;研究经费,申请人可以选择以项目经费形式打到单位,或选择打到其个人账户,以供其根据研究需要支出。

第五条 申请人需要填写基金学委会发布的《设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连同另一位设计界学者关于申请人科学态度和研究经历的《设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申报推荐书》以及申请人本人一件能够表明自己科学态度和研究经历的作品,打包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到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平台。若作品为实物,可以邮寄到学委会秘书组。有依托单位并选择项目经费打到单位的,申报书需经依托单位认可并盖章。申请截止日期一般为每年的1231日,如有特殊变化可查看基金平台的通知。

第六条 申请人提交的《设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由基金学委会主任委托一到三位委员审查并根据评审要求填写评审意见书,送全体委员确认,基金学委会根据当年可资助项目数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是否资助,并将评审意见和批准书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依托单位。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 基金资助的项目要在开放环境下研究,获得资助的设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年度报告、结题报告将在平台上公布,以推动设计科学研究的交流与发展。提交申请的学者将被自动认为同意该规定。

第八条 获得资助的研究项目从批准当年起,于每一研究年度结束后的430日前,按规定格式向基金学委会提交《设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报告》和研究成果,相关报告和成果(可统一打包为一个PDF文件)提交至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平台,以推动学术交流、接受监督。研究报告经基金学委会审查认为不适合继续资助者,可做出停止资助的决定,停止理由和决定将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其依托单位)并记录在案。申请人更改研究计划,需事先向基金学委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将停止资助。

第九条 研究计划期满后,申请人要在研究期满后的第一个430日前按规定格式向基金学委会提交《设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报告和成果(可统一打包为一个PDF文件)提交至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平台。结题报告由基金学委会主任委员委托一至三位委员对照原《设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审查并写出评语,然后送全体委员确认。完成优异者可以作为申请继续择优资助的条件。

第十条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申请人可以在提交截止日期60天前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一条 基金资助款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委员会向申请人(或其依托单位)发放,A类项目分年度按照1:1:2比例发放,B类项目一次性发放。申请人收到资助款后应向谢友柏设计科学基金学委会秘书组送达规定格式的《资助款收据》。

第十二条 项目经费打至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依托关系发生变化时,申请人需要向基金学委会提交报告申请改变依托关系并由新、旧依托单位盖章同意,否则将终止资助和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 发表研究成果,应当按规定标注得到谢友柏设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

第十四条 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相关申报文档,包括资助指南、申报书格式、申报推荐书格式、资助款收据格式、项目年度报告格式、延期结题申请书格式、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发表研究成果的标注格式等在设计科学研究基金平台上发布。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本申请程序和管理办法,由学委会主任委员签发实施,解释权归基金学委会,并根据实施情况和需要由基金学委会讨论修订。




签发:陈雪峰 教授(主任委员)

日期:2021822



联系方式:上海市 闵行区 东川路800号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现代设计研究所

邮编:200240

邮箱:designscienc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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